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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民用航空西南地區管理局人事科教處科員張永華,利用負責職業技能鑒定的便利,收受賄賂,為各地多所民辦學校的150名以上的航空服務專業學生,以虛列報考名單、虛構考試成績等方式辦下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書。
  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終審審結了此案,張永華因受賄罪獲刑11年6個月,通過張永華辦證的多名涉案人員也分別獲刑。《法制晚報》記者對此案作了深入採訪。
  事件揭秘

  民航主任科員負責鑒定權力大
  張永華從1994年開始一直在中國民用航空西南地區管理局人事科教處工作,被抓前已是主任科員。
  根據《民航安全檢查員工種實行就業資格準入制度實施意見》,從2003年3月1日起,民航安全檢查員必須憑職業資格證書上崗,職業技能鑒定站負責證書的考核、鑒定。
  中國民用航空西南地區管理局人事科教處和民航行業特有工種第十職業技能鑒定站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張永華本人主要負責鑒定站的職業技能鑒定工作,雖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辦事人員,但按他的敘述,權力一點不小。
  所有考證人員的報名資料,都由他錄入到職業鑒定考務系統,而這個系統不聯網,只有在張永華的電腦上能夠使用,由張永華從系統生成一個申請考試人員情況的表格,報到民航職業鑒定指導中心,申請、領取試卷。
  考試結束後,所有考卷收回第十鑒定站,由張永華組織職業鑒定考評員集中閱卷,然後由他將所有的考試成績、學生資料錄入自己的電腦,再由他彙總合格人員名單,報到民航職業鑒定指導中心,由後者據此發證。
  張永華說,由於證書都是民航鑒定中心統一辦理的,且全國通用,因此,可以跨地區報名和考試,在西南地區之外的人,也可以在第十鑒定站考證。第十鑒定站組織的考試,在各個省會城市機場所在地分別舉行。
  考試只走形式成績虛加到系統
  馮晶龍是中航空港北京技術培訓中心法定代表人,主要從事民航相關業務,如安檢、值機、要客、票務等方面的人員培訓及就業指導。
  他說,所謂就業指導,就是先對學員進行培訓,之後幫他們聯繫到國內各地的機場工作,如首都機場、雙流機場等。
  2010年10月,他通過西南航空專修學院就業處副處長張俊結識張永華。
  馮晶龍很直白地告訴張永華,他的一些學生已經找到工作單位了,但單位要求應聘者必須有初級安檢員資格證,學生願意花錢辦證。張永華當即稱他能辦,但嘴上念叨著“之前有些人找我辦證給的錢太少”。
  最終,雙方談好,每辦下來一個證,馮晶龍給張永華1500元。
  張永華供述稱,當時馮晶龍提出,“他去培訓,考試走個形式,成績我虛加進去”。
  馮晶龍找張永華辦的第一批證,涉及9名學生。張永華把這些人的報名資料和虛構的考試成績錄入到考務系統中,為他們辦下了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事後,馮晶龍給了他13500元。
  張永華稱,之後到2011年底,馮晶龍共找他辦了4批證,大概100人左右。從第二批開始,他每人每證收1200元。
  辦17個證每個收2000元
  馬君是現代管理大學民航管理學院負責人,該學院主要從事空乘、物流、安檢、票務等非學歷教育。
  2009年下半年,馬君送一批學生去成都雙流機場就業,其間通過張俊結識張永華。
  馬君稱這批學生都沒有安檢資格證,問張永華能否幫忙辦證。張永華稱,自己最初沒答應,他讓馬君向民航職業鑒定中心打報告申請資質,但馬君沒申請下來。
  之後馬君再次求助。張永華這次答應下來。2010年6月,張永華為現代管理大學民航管理學院的學生辦了一批,17個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每個證收了2000元。
  按名單寄考卷交錢就能給辦證
  張永華承認有此事。他說,考試時,他專門去了一趟現代管理大學。“考完試,馬君問我每個證要多少錢,我說看著給,後來民航管理學院就業辦主任戴金花在辦公室里給了我34000元。之後我把試卷拿回成都,編造了這17個人的考試成績,錄入系統,申報給民航鑒定中心辦證。”
  張永華稱,2011年,他又給馬君辦理了4批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大約100個。之後4批,他都是按每證1200元“收費”。這一點,也得到戴金花的確認。
  戴金花供述稱,馬君和張永華談好後,第二批以及之後的辦證事宜都是她經辦的。每次,都是她把學生資料提供給張永華,張提供試卷,學校組織學生考試後把試卷寄給張永華,張永華之後辦下證書。一般都是一手交錢、一手給證。拿證的同時,戴金花把下一批學生的名單和資料交給對方。
  培訓教師發現持證人啥都不懂
  很快,借助著張永華,馮晶龍等人成了“能人”。不少人通過他們,大肆在社會上收錢辦證。
  2010年年底,武漢江南技術學校負責航空服務專業的副校長湯宗明找到朋友胡俊傑,稱學校有7名學生想到武漢天河機場工作,但沒有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請他幫忙。胡俊傑隨後和自己的朋友馮晶龍說了這事,馮晶龍答應下來。
  胡俊傑稱,他按每名學生3800元的標準收了辦證費用,之後按每人3000元或3100元的標準給了馮晶龍。
  湯宗明供述稱,之後他通過馮晶龍得到了考卷,他自行組織了考試,之後把考卷寄給了馮晶龍。過了一陣,馮晶龍把9個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書寄給了他,學生上網查詢後確認證書是真的,湯宗明於是轉賬給錢。
  之後,湯宗明認為胡俊傑“太黑”,索性在北京直接找到馮晶龍,直接請他幫忙辦證。
  胡俊傑還通過馮晶龍為另外7人辦理了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幾乎每次都為自己留了一些“中間費用”。
  其中通過胡俊傑辦證的郭某,是一名從事安檢相關培訓的教師。郭某稱,2010年12月,他通過胡俊傑的聯繫給武漢江南技術學校做危險品培訓,授課時發現該批學員中13人有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但根本不具備安檢員的基本知識和業務技能。
  但這位教師非但沒有舉報,反而認為發現了個好事,之後他一番打聽得知這些學員都是通過胡俊傑辦證後,也幫自己的朋友花4000元辦下一本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
  試卷數量不夠竟然能自行複印
  馮晶龍的另一位朋友金韜,也利用馮晶龍的關係大肆“攬活”,一共辦證46本。
  陳某作證稱,2011年5月份,他聯繫金韜找他幫忙辦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金韜說可以辦,每人每證3000元。之後,他聯繫了北京科技職業學院的丁院長,以每人每證3300元的標準,為該校30多名學生辦理了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
  根據金韜的供述,他本想把價格壓到2850元,但馮晶龍堅決不同意,他只好答應。收到錢後,馮晶龍給了他30份考卷,還告訴他“不夠的話自己複印”。
  2011年4月份,畢業於中國民航管理幹部學院的金韜還通過馮晶龍,為自己的7個學弟學妹辦了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書。
  和張永華熟絡後,戴金花也在幫朋友辦證。
  證人北京華大研修學院航空服務方向的班主任劉剛作證稱,2010年5月,該校6名學生要在民航工作,但沒有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招生老師楊某說自己以前的同事戴金花可以幫忙。之後楊某通過戴金花辦了證書,每個證收了4200元,給了戴金花3000元。
  有意思的是,後來北京華大研修學院又有3名學生找劉剛辦證,劉剛這次找了另一名招生老師楊某某,楊某某聯繫了自己的朋友張某,張某找到馮晶龍,辦下證件。
  多人利用關係掙到“拼縫兒錢”
  還有多人間接認識馮晶龍後,利用馮的關係掙“拼縫兒錢”。
  證人熊某稱,他通過朋友認識了馮晶龍。2011年2月,他的女網友宋某說想辦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熊某找到馮晶龍辦了這事。馮晶龍要辦證費3100元,熊某收了對方4500元。
  熊某還稱,2012年2月,一名姓李的老師請他幫忙給自己的學生趙某辦證。他收了5000元,給了馮晶龍3000元。他還幫一個姓王的女孩辦過證,收了4500元,只給了馮晶龍3000元。
  除此之外,馮晶龍還幫其他多人辦過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甚至包括陌生人。證人王某稱,其通過互聯網接觸到馮晶龍,聽說馮能辦民航安檢初級資格證,於是聯繫了需要該證書的學校,辦了5本證書,中間賺取差價。
  多家學校學生沒培訓考試就領證
  通過張永華直接辦證的現代管理大學民航管理學院,起碼還有組織培訓的“過場”。而江南職業技術學院、北京華大研修學院等校學生以及通過朋友轉托零散找過來的學生,根本沒參加過培訓和考試。
  張永華很清楚自己的行為屬於嚴重違規。他供述稱:“按照規定,考培分離。只有民航局指定的具有培訓資質的機構才能培訓,考試必須由各個鑒定站來組織。馮晶龍、馬君的學校均沒有培訓和考試的資質。我把試卷交給他們,讓他們自行組織考試,是不允許的。”
  張永華也一度感到害怕。他曾囑咐馮晶龍,不要向學生收取太高的辦證費用,不然容易引起別人註意。
  他還要求,每次花錢辦證的人數不要超過30名。因為一次性虛加太多的考試人員和成績,太容易被髮現。
  他還向辦案人員表示,“有一段時間,我已經不願意再辦證了……但戴金花多次來成都求我,馬君也打電話。我說做這樣的事情還是覺得不踏實,馬君說錢不是問題,不要太高就好了。後來我還是為他們繼續辦了。”
(原標題:民航西南地區管理局科員掌管職業鑒定按名單違規為民辦校拿考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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